焦氏家谱

家族资料

家训家规

条 例

一、万物本乎于天,人本乎于祖,是祖之,不可忘也。吾始祖满公祖居山东章丘,明末任杭州知府,清兵入关后田园归隐唐宋山北议堂,子孙昌盛,宗脉即明,谱查自便,后世子孙不可忘也。

二、谱之世系必须清楚,五世一排用纵横线装之,至世代止始,属相按处须可牵引,墨线重属上辈名,使承启分明,发脉不可混,阅谱者一目了然。

三、夫妇义同乾坤,必须于某名下写明原配继配某某氏,其子系某氏所生。但夫妇本属同体,应宜相敬相爱,不许以夫权欺妇,更不允妇女持己俊秀骄傲其夫,致使夫妇不合。

四、我族支脉昌盛,居住散乱,复名之嫌固所难免,孙犯祖讳,侄同叔伯之名,实属难免,今班辈排字已得按谱起名,虽有同辈重名,正常现象,总不至于乱。

五、谱成立后若年远不修,必招断残挂漏之患,嗣后订六十一年修,前人议定望后人遵而行之,不可忘也。

六、唐宋祖茔应以五年大祭,通知众族前来,不准胡言乱语,有伤祖先遗风。焦庄因近,应每年上坟添土。

七、古人云: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,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,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。我族贫富不均,贫者不可贱,富者不可骄,此言须由童年教之。入学训读。至成之际,或士农或工商,各有恒业,且不可无业游民吃喝嫖赌,败坏门风。倘有上者行为,应先为严惩,不可宽恕,送官场究治以警未来。

八、以上所列条例,聚伟、聚锦、东哲、亚新、树统同修谱人公议,望族人细心思索,永远遵行。

校阅人:东洲、亚猛、亚明、考统

十四世孙聚伟 撰

一九九二年仲冬